- 澳洲計劃對違反新規定的加密貨幣平台處以最高相當於其年度營收10%的罰款。
- 規模較小的加密貨幣公司若管理的客戶資金和交易量較低,或可免於新牌照規定。
- 若穩定幣由持牌金融服務提供者發行,分銷商將可獲得部分規則豁免。
澳洲已推出草案立法,要求數位資產平台持有金融服務牌照。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提案,加密貨幣交易所及託管服務提供者將受《公司法》規範。該草案同時要求高標準的行為準則、透明度及營運規範。
若平台行為不誠實或使用不公平合約條款,將面臨嚴厲處罰,包括最高1,650萬澳元、獲益的三倍,或年度營收的10%罰款。澳洲證券及投資委員會將根據新框架負責發放牌照。
該草案立法現正公開徵詢意見,截止日期為10月24日。最終版本預計將於之後提交國會審議。
AUSTRAC監管擴大,因零售投資風險升高
此舉源於監管機構對數位資產零售投資增加的擔憂。澳洲金融犯罪機構AUSTRAC近期已要求Binance澳洲分部接受外部審計。此次審查是因反洗錢及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相關疑慮而啟動。
這些新規則以目前AUSTRAC已實施的義務為基礎。草案法律擴大了合規要求及違規時的處罰,並與澳洲稅務局持續監控加密貨幣交易作為資本利得的政策相一致。
該提案屬於更廣泛的監管補漏洞行動的一部分。監管機構警告,標準薄弱將使消費者暴露於風險,市場易受濫用。今年稍早,AUSTRAC已加強對澳洲加密貨幣ATM的規範,並警告營運商須遵守合規法規,否則將面臨處罰。
小型加密貨幣營運商可獲豁免
雖然草案規定標準較高,但並非所有營運商都會受到同等影響。規模較小的平台在特定門檻下可獲豁免。這適用於每位客戶持有資金低於5,000澳元,且年交易量低於1,000萬澳元的公司。
此舉旨在避免對低交易量營運商造成過重負擔,同時反映在創新與監管間取得平衡的努力。據報導,目前約有400家加密貨幣平台在AUSTRAC註冊,但其中許多處於非活躍或僅有極小規模運營狀態。
低於豁免門檻的平台無需申請完整牌照,但仍須遵守現行反洗錢義務。
ASIC進一步加強穩定幣監管
相關舉措中,ASIC對與持牌發行方發行的穩定幣進行交易的中介機構給予豁免。該豁免允許其在2028年6月前無需單獨申請市場及結算牌照。僅當穩定幣來自受監管的澳洲金融服務牌照持有人時適用。
ASIC此舉展現對已有監管控制的靈活監督方式。該機構亦已發布指引,說明哪些代幣可能需要申請牌照。作為金融產品運作的代幣,仍將受現行金融法律規範。
非金融類數位資產,如遊戲代幣及藝術NFT,則將繼續不在監管範圍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