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3日,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167,数字藏品法律属性及其交易行为效力的认定(杨某某诉某文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),裁判要旨指出,数字藏品是一种网络虚拟财产,我国目前对数字藏品的发行、交易并未有法律明令禁止,对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数字藏品交易行为,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思表示真实,即应认定为合法、有效。数字藏品兼具收藏和投资的双重属性,蕴含了较高的市场风险,购买人以赚取数字藏品二级市场交易差价为目的,不应认定为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上的消费者,应承担相应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。
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:目前对数字藏品的发行、交易 并未有法律明令禁止
PANews2024/10/13 11:28
1
0
免责声明:文章中的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的观点,与本平台无关。用户不应以本文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。
PoolX:锁仓获得新代币空投
不要错过热门新币,且APR 高达 10%+
立即参与!
你也可能喜欢
特朗普金卡正式发售,个人需支付100万美元,“铂金卡计划”即将推出
Chaincatcher•2025/12/11 03:44
数据:麻吉遭清算 1800 枚 ETH,浮亏 54 万美元
Chaincatcher•2025/12/11 03:37
Framework联创:Paradigm、a16z等VC均已清仓SKY,只有我们还在重仓
金色财经•2025/12/11 03:36
ETF Store 总裁:美国仍在争论稳定币能否付息,Tether 今年将获 150 亿美元利润
Chaincatcher•2025/12/11 03:34